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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8-25 | 點閱數: 548

一、  依據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110年8月18召開之本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  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一)  承辦學校:陽明高中(北區)及楊梅國中(南區)。 

(二)  報名日期:110年9月18日(星期六)至110年9月26日(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報名。 

(三)  作品送件日期: 

1、  國小組:110年10月5日(星期二)。 

2、  國中、高中職組:110年10月6日(星期三)。 

(四)  評選日期:1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五)  成績公告日期:110年10月19日(星期二)。 

(六)  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  國小組: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2、  國中、高中職組:110年10月21日(星期四)。 

(七)  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三、  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 

(一)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二)  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加110年11月13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三)  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未乾透者不收。 

(四)  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四、  旨揭實施要點均以粗體或紅字標明,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務請貴校承辦人員、指導教師詳閱,並請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五、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或該區承辦學校: 

(一)  北區:陽明高中教務處,電話:(03)3672706轉522。 

(二)  南區:楊梅國中輔導室,電話:(03)4782024轉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