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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2-06-21 | 點閱數: 316
一、 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111年6月1日桃國樂字第1110500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預訂於111年8月6日(六)下午4時至下午5時辦理,企劃書及演出意願回覆表如附件。
三、 本市國樂團於演出當日準備大型樂器供樂團使用,並補助遊覽車、保險、便當費用及帶隊老師指導費,絲竹樂團上限1萬元整,大型合奏樂團上限2萬元整。
四、 本案連絡人: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附設本市國樂團沈玉敏小姐,電話03-425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