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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3-07 | 點閱數: 51
一、 為推廣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 本案說明如下:
(一) 辦理期程:113年3月17日至4月28日,共7次研習,詳細上課時間請參閱計畫。
(二) 參加對象(總計60人):
1、 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2、 中小學學校教師。
3、 高中及國中小學生。
(三) 研習地點:新街國小。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
三、 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 檢附旨揭計畫1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