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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2-05-04 | 點閱數: 283

各位老師大家好:

一、依據教育局111年5月3日府教人字第1110119181號函示略以,已退休教職員所領月退休金給付金額,業經行政院、考試院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 月1日生效。

二、配合教育部將111年6月30日申請自願退休生效教師,經服務學校證明不影響教學,得視為「特殊原因」。

三、綜上,各位老師如欲「申請111年6月30日退休」或「原已申請111年8月1日退休,現擬改申請於111年6月30日退休」者,請務必於5月5日(星期四)下班前至人事室登記,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