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段考因疫情居隔請假補考說明:
1.待身體復原且解隔後請盡速至教務處補考,補考期限為7/1~7/14,周一至周五均可到校補考,請同學務必於7/14前完成補考。
2.如需補考請先通知導師,並請導師至教學組登記。
3.補考同學請於每日上午8:15至教務處集合,集合完畢將立即進行補考事宜,所有科目補考完畢始得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