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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5-11 | 點閱數: 239
一、 依據本局112年3月30日桃教小字第1120029116號函暨同年月 日桃教小字第11200291161號函續辦。
二、 旨案業於112年5月2日完成評選工作,本市各校共628件作 品送件,業經評選計138件獲選。指導老師依「公立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 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及計畫規定,核予獎勵,敘獎授權 學校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發布。
三、 旨案獲獎學生之獎狀、禮券及指導老師獎狀,請於112年5月22日(星期一)至5月24日(星期三)上班時段至瑞塘國民小學輔導室(32658桃園市楊梅區瑞溪路二段100號,聯絡電話4316360分機610)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