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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5-23 | 點閱數: 336

111學年度9年級班際排球賽--節錄規程

比賽日期:112年5月23日起至賽程結束止(第四節,視賽程及氣候狀況調整之)。

比賽勝負:一局25分制決勝負,女生比前半場(1-12分),男生比後半場(13-25)。比賽分數有一方達12分則雙方交換場地。當雙方比數24比24起,一方需領先對手2分方為獲勝(如26:24、27:25)。

比賽通則:

(一)比賽時間不得遲到超過五分鐘,逾時者以棄權論。

(二)比賽服儀須全隊統一著本校體育服裝或班服(長、短需一致),不得穿著平板鞋、帆布鞋等非運動鞋,且儀容乾淨整齊(頭髮、指甲不得過長),違者不得下場比賽。若有眼鏡部分則加以固定並盡可能使用塑膠鏡框。若穿著班服者,賽後須換回校服(給予一節課寬限)。

(三)從5月8日(星期一)起至賽程結束期間,若同學未正常出席到校(公、喪、病假除外)並有遲到、早退與無故礦課(次數超過三次)及學習態度差經生教組提報者,取消參賽資格。

若遇雨天將會在當天第三節上課前公告並順延賽事,請各班要隨時注意有聲及無聲廣播。

 

其餘部分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