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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9-01 | 點閱數: 133
一、 依據本府112年8月24日府觀秘字第1120230539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係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77次會議決議,研訂戶外休閒活動通案性之消費者保護規範,並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82次會議提案通過。
三、 請貴校依旨揭規定辦理戶外休閒活動相關事宜。
四、 檢附「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及「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總說明」各1份;亦可逕至以下網址(https://reurl.cc/kXm3ar)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