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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10-18 | 點閱數: 198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36226號函辦理。
二、 本案補助項目如下:
(一) 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
(二) 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三) 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四) 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五) 實施諮詢輔導方案-(1)諮詢服務。-(2)小團體活動。
(六) 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三、 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一) 學校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6日(星期一)截止。
(二) 申請及線上審查網站: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及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
(三) 申請方式如下:
1、 填報前述說明二之子計畫(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請至「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經費申請表(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校內逐級核章後再掃描上傳。
2、 填報前述說明二之子計畫(二)~(六),請學校上「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計畫書(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逐級核章,再掃描上傳。
四、 旨案經費額度依「113年度各縣市申請新住民子女教育實施計畫經費額度推估表」分配,在補助額度內,於本要點規定主要補助辦理項目,依照實需申請辦理,並應優先辦理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
五、 檢附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及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系統操作手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