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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10-16 | 點閱數: 426
一、 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分國小組、國中組)。
(二) 收件日期:110年9月27日至11月1日(星期一)(郵戳為憑,郵寄至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三) 獎勵:各組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學生頒 發獎狀1張與獎勵金,指導教師依學生作品名次予以敘獎 或頒獎狀,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