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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11-10 | 點閱數: 339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10月29日藝視字第1100003964號函辦理。
二、 有關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須現場創作之類組,經擇定為「西畫類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該組別日後決賽經評審委員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應參加110年11月13日(星期六)13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45號)舉行之現場創作。
三、 旨揭簡章及比賽要點可逕至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專屬網頁(https://web.arte.gov.tw/nsac/)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