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館「110年寫生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年度優勝作品展覽,訂於110年12月8日起至12月26日止,於每週二至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在本館第三展覽室展出,歡迎參觀。 |
三、 | 獲得優選或佳作之獎狀,將另以掛號信函寄達。 |
四、 | 各類組前五名(國、高中美術班前10名)得獎人之獎狀,本館將於110年12月11日舉辦頒獎典禮活動中頒發。 |
五、 | 檢送「風雲畫家暨才藝表演」調查表(如附件2),歡迎鼓勵得獎學生投稿風雲畫家及才藝表演。 |
六、 | 本活動委由承商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辦理各項賽務事宜,該公司聯絡人:江潔宜小姐,電話:(02)2543-1636#14,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2段52號10樓之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