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5月13日桃衛疾字第1140041491號函辦理。 |
二、 | 114年HPV疫苗接種計畫之公費接種對象說明如下: |
(一) | 目標對象: |
1、 | 具本國籍之112年入學國中女生(學齡區間為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第2劑,本市校園接種作業已於本年4月30日辦理完畢,尚未接種者可至本市各區衛生所辦理補接種作業。 |
2、 | 預計於114年9月1日起辦理具本國籍之113年入學國中生(學齡區間為100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第1劑校園接種作業。 |
(二) | 補接種對象: |
1、 | 我國國籍並就讀國中二年級或三年級女學生(或學齡符合)可至本市各區衛生所辦理補接種並依仿單期程完成接種。 |
2、 | 111年入學國中女生(現為國中三年級)須於114年6月15日前至本市各區衛生所填寫第1劑接種同意書暨評估單並於114年6月30日前完成第1劑疫苗接種,逾期不受理補助。 |
3、 | 若於113年接種過中央公費HPV疫苗第1劑,請配合於114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劑次,以達最佳保護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