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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6-25 | 點閱數: 9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6月17日府交運字第1140159372號函及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2項辦理。
二、 檢附桃園市政府公告及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