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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專區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2-01-03 | 點閱數: 3124

桃園市立慈文國中110學年度寒假總量管制789年級學生轉()學申請公告

  •  依據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暨本校110學年度789年級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辦法辦理。
  • 截至110.12.30止,本校110學年度寒假可轉()學名額:
    七年級:10人。8年級:10人。9年級:2人。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0117()下午1600
  • 申請地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 請攜帶下列文件(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繳交存查)
  1. ()學申請登記表(於申請時現場填寫)
  2. 全戶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1份。
  1. 學生及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至少其中一人)須在同一戶口並設籍於本校學區內,且有居住事實,非寄居身分者。
  2. 新式戶口名簿請申請詳細記事。如於本校學區內遷移或戶口名簿上無法確認設籍時間者,建議附上全戶戶籍謄本(保留記事欄)
  3. 請於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的戶籍地址、學生姓名、家長及入籍日期用螢光筆畫記。
  4. 戶籍謄本需為111.1.1以後申請。
  5. 繳交之影本請以A4大小紙張列印。
  1.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1份,繳交之影本請以A4大小紙張列印。
  • 前點所稱居住事實證明文件為下列三者之一:
  1. 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年房屋稅單。
  2. 房屋租賃契約證明及其他佐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
  3. 公家機關宿舍配住證明。

前項其他佐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為水費收據、電費收據、三個月內不定期家訪同意書等,由學校「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審議認定。

  • 經本校審核後,設籍條件及居住事實核符者,除優先入學者外,餘依設籍時間先後排序,按實際缺額依序遞補入學(額滿為止)。
    上所述優先入學需具有下列狀況:具低收入戶證明、父或母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持有重大傷病卡、父母雙亡、兄姐現在校就讀者、經安置個案學生、本校教職員工子女。
  • 轉(入)學序位名單於1110119() 1600,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wjh.tyc.edu.tw/
  • 辦理轉(入)學:經公告核可轉(入)學者,請學生及家長攜帶相關轉學文件,於1110120日(四)中午12001110126日(三)中午1200到本校二樓教務處辦理。逾時視同放棄,並由候補名單依序遞補(額滿為止)。
  • 轉介:未能轉入本校者,請至本校教務處領取轉介單至受轉介學校辦理轉入。 

 

 

※依市府核定本校110學年度學區如下:

長安里(全里)、長德里(全里)、慈文里(全里)、永安里(1-4鄰、6-9鄰、13鄰、17-19鄰)、中寧里(1-4鄰、6-25鄰)、同安里(2-3鄰、16-18鄰、22-24鄰、28鄰)、寶慶里(1鄰、13鄰、15-18鄰)、莊敬里(5-7鄰、11-15鄰、17-19鄰、22-24鄰)、南埔里(2鄰、4-7鄰、9-16 以及 138等三鄰以永安路為界,永安路雙號及靠慈文國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