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114年10月9日桃教學字第1140098199號函續辦。 |
| 二、 | 本案本局前以上開函文諒達貴校在案,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
| (一) | 時間: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8時30分至17時。 |
| (二) | 地點:桃園市立大園高中(337303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8號) |
| 三、 | 本案原規劃對象報名後,名額尚有餘裕,為鼓勵本市各校學務相關人員充實知能,特開放符合資格者自由報名參訓。本次開放報名採優先錄取原則,建議優先由學務主任、生教組長或副組長等相關人員報名,額滿為止。敬請各校惠予轉知,鼓勵所屬同仁把握機會,儘速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開課單位:新莊國小;研習代號 E00141-251000002)完成報名。 |
| 四、 | 本局同意本市所屬學校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出席,所遺課務,請公務排代,並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先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補助。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單位核發7小時研習時數。 |
| 五、 | 本案倘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洽新莊國小蔡忠勳主任,電話:(03)3231264分機310。 |
| 六、 | 檢送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