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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2-01-05 | 點閱數: 424

徵才職稱及名額護理師約僱職務代理人(預估缺)1人。

一、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高中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二年以上護理工作經驗。

(2)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4、具有護士或護理師專業證照。

二、工作項目:

1.處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

2.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尿液篩檢、預防接種等衛生保健工作。

3.規劃及執行衛生保健工作。

4.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835

四、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附()報名表(請自本校網頁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  書影本()護士、護理師專業證照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經歷、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文件如有偽造、變造經發現者,倘業經錄取,則撤銷資格並依法究辦);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0111日下午4點止,報名方式以親送或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收件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835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如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聯絡電話: 03-3269340分機711林先生。

經書面初審資格符合者,本校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回郵信封俾利寄送。

應徵人員如不符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

本職缺為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約僱職代,每月按薪點280支給報酬。本次徵才得擇優列候補若干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錄取人員自願放棄或通知報到之次日仍無法報到時,則由候補順延遞補之。

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預估1110201)1110620日止,如代理原因消滅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