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12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357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係透過辦理科技領域教學活動等多元化活動,培養學生的科技素養,提升中小學科技領域教學品質,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5萬元(經常門)為上限。 |
| 三、 | 受補助學校需指派教師參加本市科技中心所辦理之科技領域課程教師研習進行培訓,至少參加3場次,於培訓完成後回校進行學生教學。 |
| 四、 | 申請項目說明如下: |
| (一) | 參訪或與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合作辦理科技領域活動(優先錄取)。 |
| (二) | 科技體驗營隊。 |
| (三) | 科技體驗巡迴與推廣活動。 |
| (四) | 科技領域教學展示與競賽活動。 |
| (五) | 科技產業體驗探索活動。 |
| (六) | 新興科技推廣相關活動。 |
| 五、 |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5年3月13日(星期三)前,將計畫申請書(WORD檔)及核章電子檔(PDF檔)寄至10051516@ms.tyc.edu.tw 信箱,俾利審查。 |
| 六、 | 為落實受補助學校資源運用及提升本市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參與率,申請旨揭計畫並獲補助之學校,均須報名參加本市辦理之「115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並納入本計畫執行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