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函轉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辦理「少年巴菲特財商大考驗競賽」活動資訊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4月15日新北教技字第1150694996號函辦理。 |
| 二、 | 為透過競賽激發與商業知識結合題競賽,增進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對商業行為運作及理財知識的興趣與理解,同時培養商業活動應用於生活情境素養向下扎根,爰辦理旨揭競賽。 |
| 三、 | 競賽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報名時間:1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4月24日(星期五)下午4時。 |
| (二) | 競賽日期:1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前報到。 |
| (三) | 競賽地點: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商科大樓5樓創意教室及情境教室)。 |
| (四) | 參加對象: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及桃園市公、私立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2人1組,每校限報名1組且不可跨校報名。 |
| (五) |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1wB5J7b5ZLVqBHkQ8。報名組數上限45組;煩請各校由行政教師或指導老師統一填寫報名表單;若報名表單無法填寫則表示報名額滿。 |
| 四、 | 錄取名單將於115年4月29日(星期三)前公告於該校網站首頁。 |
| 五、 | 競賽獎勵: |
| (一) | 冠軍:頒發新臺幣5仟元獎金及獎狀1紙。 |
| (二) | 亞軍:頒發新臺幣4仟元獎金及獎狀1紙。 |
| (三) | 季軍:頒發新臺幣3仟元獎金及獎狀1紙。 |
| (四) | 殿軍:頒發新臺幣2仟元獎金及獎狀1紙。 |
| (五) | 優勝:頒發新臺幣1仟元獎金及獎狀1紙。 |
| 六、 | 旨案市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參賽學生公假出席,帶隊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派代;私立學校部分請本權責核處。 |
| 七、 | 倘有活動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學校聯絡窗口吳先生 (02)29715606 分機502。 |